申请承办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临时广告经营活动的基本要求、应提交的文件及办理过程
发布日期:2012-1-2 21:09:42 来源:本站

临时性广告经营,是指某项活动主办单位,面向社会筹集资金,并在活动中为出资者提供广告服务的经营行为。活动举办地或广告征集涉及不同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的,须报经国家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司批准。

一、基本要求

该活动的广告业务须委托有广告代理权的广告经营单位承办,并按国家有关规定

向国家工商局交纳登记费50元。

二、提文文件

①广告经营单位申请报告(加盖主办单位公章)

②活动主办单位委托书

③活动主办单位可行性报告

④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文件

⑤广告经营单位营业执照

⑥主办单位、承办单位认可的活动经费预算书

三、办理过程

①申请人备齐提交的文件向国家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司申报

②国家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司进行审批